主旨: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案, 請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 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 害他人著作權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該局115年2月11日智著字第11560002480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多加善用該局所建置之「校園著作權」專區、教學相關 之著作權Q&A、E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「著作權基本觀念」課 程等資源,並透過校內多元管道(例如:校內專屬智慧財 產權網站專區、校內電子信箱、各類會議)向學生宣導, 並向學生傳達勿至侵權網站下載圖書檔案,或至第三方電 商平臺銷售及購買盜版圖書商品,以持續提升學生對著作 權之正確認知。
三、檢附該局來文1份,所提供之著作權宣導資源,請連結至校 內專屬智慧財產權網站(頁)專區,並適時更新校內專屬網 站及於校內辦理相關活動時多加善用。
文章建立日期:115-02-23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:115-02-23